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陕政发〔2011〕10号)精神,尽快改善我市公路、铁路两侧绿化面貌,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现就全面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重要意义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公路、铁路建设明显加快,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相对薄弱,目前仅有部分路段完成了绿化,大部分路段绿化档次不高,景观效果不好,与千里绿色长廊建设要求相差甚远。同时,实施汉江汉中平川段治理工程也需要加大汉江两岸的绿化景观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公路、铁路两侧和汉江两岸绿化,不仅能改善公路、铁路沿线及汉江流域生态环境,而且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绿色汉中”,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和汉江两岸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和汉江两岸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提高质量;调整结构,促进增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建设范围、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和25度以上坡耕地;汉江平川段沿江两岸。
(二)建设标准:高速公路两侧各建设不低于5米宽的生态景观林带(不含隔离带内侧绿化),生态景观林带以外建设经济林带;国道、省道、铁路两侧林带宽度各5米;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进行全面绿化,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汉江两岸根据绿化景观项目设计实施。
林带建设要选用乡土树种、适地适树,树高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的大苗;荒山造林要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有条件的可栽植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的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的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
(三)建设目标: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公路、铁路两侧和汉江平川段两岸全部实现绿化。2011年至2012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2013年进行补植完善。全市绿化里程829.2公里,累计造林面积138545.7亩。具体建设任务为:
按道路分,高速公路绿化里程302.9公里,国道绿化里程271.1公里,省道绿化里程94.9公里,铁路绿化里程160.3公里。
按造林区域分,营造林带面积11952.1亩;宜林荒山绿化面积54447.9亩;退耕还林72145.7亩。
按年度分,2011年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绿化里程490.3公里;2012年完成338.9公里;汉江平川段两岸绿化按项目设计实施,在2013年底前完成。
各县区具体任务详见《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的通知》(陕林造发〔2011〕26号)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张雁毅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松柏、市林业局局长程道全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规局、住管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和公路局、西安铁路局汉中工务段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千里绿色长廊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将千里绿色长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清洁工程、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道路沿线绿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茶则茶,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明确任务职责。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一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尚未绿化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抓紧补植完善;新立项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林带建设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和验收。二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的林带建设,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凡占用农地的,要采用县区政府租用的方式,保证农民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建设成效。凡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程序报批。三是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和坡耕地退耕还林,由县区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四是汉江平川段要做好汉江两岸景观带绿化,河堤界内由水利和城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界外5—10米林带由当地政府负责。五是千里绿色长廊工程由林业部门统一设计,工程施工由各责任部门按设计施工。
(三)加大投入力度。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标准高,资金需求量大,要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来解决。对公路、铁路建设范围内绿化所需资金,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筹措。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之外林带建设所需资金,以市县区投资为主,省政府按林带建设每亩450元、宜林荒山每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6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公路铁路建设范围之外林带建设所需资金,市县区计划,林业、水利等部门在规划、计划安排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水土保持林、造林绿化、经济林建设等相关项目时优先安排。市级财政依据省厅验收确认的面积为准,对林带建设每亩补助200元,对宜林荒山和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解决。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要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高质量、高标准地搞好各项工作。一是要科学规划,高起点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林带绿化的规定和标准,搞好总体规划和作业设计,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二是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帐制。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作业设计确需变更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监管,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每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设精品工程。四是要落实管护责任。要将统一管护和农户自管结合起来,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巩固造林成果。五是要认真搞好验收工作。每年年底前,各县区应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市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市林业局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能够通过达标验收的,向省林业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林业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按一定比例抽查验收,抽查结果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依据。
(五)加强宏观管理,做好种苗准备与供应工作。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任务大,苗木标准要求高,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做好种苗准备和供应组织工作。一是要摸清苗木底数,需求缺口较大的县区要尽早尽快制定苗木调剂方案,就近调苗,确保适地适生。二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苗圃生产能力,保证苗木供应。三是要加强苗木生产供应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用于千里绿色长廊建设。
(六)广泛宣传动员。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关系到全市对外形象,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样板,总结带有创造性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要认真落实“谁造谁有、树随地走”的政策,及时核发林权证,确保农户和造林者的所有权、受益权,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取得成效。